对故障电弧检测装置或检测模块,执行GB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第4部分:故障电弧检测器”,标准名称为电弧检测器。法定检验机构为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检测报告盖章为“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截止到2018年3月,该产品仅有国标委托检验报告,暂时还没有放开型式检验和CCCF认证。
在电气线路或设备中绝缘老化损坏、电气连接松动、空气潮湿、电压电流急剧上升等情况下,在空气击穿时,产生电弧现象。(从GB114287.4-2014)
失灵电弧俗称“电火花”、“打火”,其主要维修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故障电弧,将持续产生2000度以上的高温,并伴有金属融化物喷出,极易引起火灾。与短路、过载、过压、漏电等隐患不同,故障电弧形成的原理不同,现有的断路器和探测器无法识别故障电弧隐患,这也是安装了各种高档断路器、开关和检测器,仍然会引发火灾的原因。
事故电弧探测器应用规范为GB50116-2013《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该层高12米的空间采用故障电弧探测器对照明线路进行监控,以免发生电气火灾。山东地标DB37/T-2863-2016增加了故障电弧检测器的使用范围,要求对疗养院、幼儿园、福利院等行动不便人群的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具备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应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